关于开展我校2015-2016学年度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武汉晴川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5-2016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充分认识测评工作的重要性,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组织好本单位的测评工作。
二、测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测评结果与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挂钩。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引导学生准确理解文件精神,把测评工作作为本学期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抓好落实。
三、测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测评结果在各二级学院公示2天,每个学生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要予以公开。在测评工作中,要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并及时解答。
四、各学院要依据《武汉晴川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特点及学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五、本次测评工作于2016年10月19日开始,于11月2日结束。各二级学院于11月2日前请将本单位学生测评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备案。
六、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核对参评学生所在班级及相关信息,遇有学籍变动者,要及时核实相关情况。本学期学籍变更的学生在原班级参加测评,测评结果由原班级上报。
七、测评及评优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特此通知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