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学院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中秋节放假时间:2015年9月26日(星期六)至9月27日(星期日)放假,共2天。其中,9月27日(星期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
2、国庆节放假时间:2015年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7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至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补上10月5日(第五周星期一)的课程。
二、值班安排
1、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分别于9月25日(星期五)和9月30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值班安排(纸质版)报学院办公室。
2、假期如遇重要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假期值班班车运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学工处及各系要组织好学生军训工作。
2、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3、后勤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学院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