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
根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天风奖学金”评审办法》(武大珞珈学字[2007]14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评选2014—2015学年度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天风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大二以上(含大二)在校学生。
二、奖励名额
全校共评选61名,甲等奖6名,乙等奖10名,丙等奖45名,各院按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
三、奖励额度
天风奖学金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5000元、3000元和2000元。
四、申报资格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刻苦学习,勇于探索,评奖学年度学习成绩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三)热爱学院,遵纪守法,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公益活动,道德品质优良。
五、评审要求
(一)各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二)各院要严格推荐程序,对推荐材料严格审查,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本次评选要与国家助学金和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奖助学金等情况综合考虑;
(四)根据推荐条件,各院务必于11月18日下午15:00前将推荐候选人名单报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工作处。
六、奖学金的管理及发放
(一)珞珈奖学金由各院先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珞珈奖学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再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
(二)学校于奖学金评定工作结束后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附件:
1、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天风奖学金”评审办法;
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天风奖学金审批表;
3、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天风奖学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