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
根据《武汉晴川学院“天风奖学金”评审办法》(武大珞珈学字[2007]14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评选2015—2016学年度武汉晴川学院“天风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大二以上(含大二)在校学生。
二、奖励名额
全校共评选61名,甲等奖6名,乙等奖10名,丙等奖45名,各院按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
三、奖励额度
天风奖学金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5000元、3000元和2000元。
四、申报资格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刻苦学习,勇于探索,评奖学年度学习成绩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三)热爱学院,遵纪守法,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公益活动,道德品质优良。
五、评审要求
(一)各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二)各院要严格推荐程序,对推荐材料严格审查,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本次评选要与国家助学金和武汉晴川学院奖助学金等情况综合考虑;
(四)根据推荐条件,各院务必于11月28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名单报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六、奖学金的管理及发放
(一)晴川奖学金由各院先填写《武汉晴川学院晴川奖学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再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
(二)学校于奖学金评定工作结束后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附件:
1、武汉晴川学院“天风奖学金”评审办法;
2、武汉晴川学院天风奖学金审批表;
3、武汉晴川学院天风奖学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