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做了关于“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讲话,他指出“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为进一步加强“立德树人”教育,贯彻和践行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我院将借助“雷锋活动月”的东风,“寻找电机之星,传递电机正能量”,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发挥学生的榜样模范作用,在全院乃至全校同学中创设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激励鞭策广大同学成为优秀卓越的新生代!
二、参评对象
电机学院2014-2017级全体党员、团员、青年学生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3月30日
四、评选项目及标准
此次“电机之星”将从德、智、体、美四个方面具体体现:
道德之星(德):指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并起示范作用的学生,包含助人为乐之星、诚实守信之星、见义勇为之星、无私奉献之星、孝老爱亲之星等优良品德的典范代表。
科技之星(智):指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确的政治观念,在科学知识、技能竞赛、考研等方面有所造诣,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包含学习之星、励志之星、考研之星、竞赛之星、就业之星、创业之星等。
体育之星(体):指有良好道德修养,积极组织、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早晚锻炼等,有健康的体魄,能在学生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学生。
文艺之星(美):指有良好道德修养,具有鉴赏美、创造美,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集邮、演讲、主持人和文学作品创作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和贡献,并能传递正能量的学生。
五、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
“电机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产生:
1.院分团委推荐。由院分团委从学生会及学生社团评选、推荐候选人报送至学院党总支;
2.各辅导员推荐。由各辅导员评选、推荐所带学生候选人报送至院分团委;
3.个人自荐和学生互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自荐、互荐的形式,填写申报材料,报送至院分团委。
(二)学院党总支审核。
学院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评委综合评审,产生本年度各类“电机之星”名单。
(三)学院批准,并进行公示。
(四)开展先进事迹报道、学习活动与宣传。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候选人需报送的材料包括:《“电机之星”报名表》、候选人电子版照片、所获主要奖励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活动联系人
分团委学生会副书记:张皓玉 QQ:810939450
组织部部长:魏玲青 QQ:605501595 电话:18727792384
组织部副部长:杨欣翰 QQ:987587622 电话:13738579766
八、奖励及表彰
经评选确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电机之星”相关荣誉称号,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
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分团委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寻找电机之星、传递电机正能量——电机学院“电机之星”评选活动通知及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