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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晴川学院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0-09点击数:

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和《武汉晴川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各学院初评:201910月18日之前;

校级评审:201910月22日。

二、评选对象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的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今年我校共计评选本科生8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三、评选条件

       详见《武汉晴川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四、具体要求

       (一)严肃工作原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武汉晴川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行。

(二)严格工作程序

  1.10月9日—10月16日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递交《20182019学年武汉晴川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信息表》(附件1)及各项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10月18日之前

  各学院根据《武汉晴川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及评选通知规定的条件展开评选,评选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日。

  各学院于10月1816: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工处:

(1)纸质版材料包括:附件1材料一式两份;个人申报材料(20182019学年成绩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事迹报告(正反打印1份)

2)电子版材料包括:附件1材料电子版(需插入学生电子寸照);个人事迹报告WORD版(以第三人称撰写,主标题由学生根据实际提炼,如“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副标题为“XX学院XX事迹材料”,附获奖情况,1500字以内)。申请学生电子版材料各项材料均以“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学工处指定邮箱。

  3.10月21日

  学工处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定进入国奖竞评大会人选。

  4.10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竞评大会,国家奖学金竞评大会程序如下:

(1)入围学生进行6分钟以内PPT演讲;

(2)入围学生辅导员致2分钟以内推荐辞;

(3)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打分,经综合评议后确定获奖学生推荐名单。

      5.10月23日-10月29日

学工处将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注意事项

(一)把握标准,严格评审。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推荐最优秀的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不得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参加校级评审,杜绝出现评选标准过于宽松,评审把关不严,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现象。

(二)规范填写,按时报送。经过公示确定了2018-2019国家奖学金获得学生请于10月23日上午9:30携带签字笔到综一108现场统一填写《国家奖学金审批表》,申请审批表要保持整洁,不得出现涂改迹象。具体要求为:

1.序号和时间:不填,由学工处统一填写。

2.姓名:务必与学生真实姓名一致。

3.身份证号:务必与学生本人身份证号一致。

4.学习情况:

1)成绩排名: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实行综合考评排名:选择“是”,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必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内位于前10%”。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武汉晴川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规定于10月14日前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到前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以上所说“10%、30%以内”均指“四舍五入”之前“≤10%或≤30%”,不得出现10.1%“四舍五入”后变成10%的情况。

(3)如果学院选定的不是专业的第一名,注意核实第一名的情况及落选原因,以免导致学生投诉。

(4)必修课门数:指的是上学年的必修课门数,不是整个在校期间的必修课门数。

5.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填写校级以上(含校级,不含学校某部门)主要的、重点的获奖情况。另外,学院要注意核对颁发奖励的各主管单位称谓,避免出现“湖北省教育局或湖北省教育部”等常识性错误,例如国家励志奖学金统一填写“省教育厅”;还要注意国家助学金不是奖项类别。

6.申请理由

(1)签名:必须手签,签名处不得打印。其他签名处同此要求。

(2)学生申请理由要保持基本语句通顺、理由充分,不得出现错别字,申请理由要能准确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的情况,内容不能太简单,字数200字左右。

    7.推荐理由

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或者出现雷同。

    8.学院意见

必须由学院书记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学院意见。要对学生情况和评审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应该不少于4个字段,同一学院学生情况稍作差别,评审情况可以保持一致,不要出现“批准”等字样)

(三)挖掘典型,大力宣传。各学院要注意在评审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挖掘本院学生的先进典型事迹,并以适当的方式加强宣传,营造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使更多学生通过评选国家奖学金的工作受到教育,弘扬正能量。

(四)规范公示,及时处理。各学院要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和邮箱,在橱窗和学院网站对初评名单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投诉举报;各学院对学生的投诉、举报应进行认真核实,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公示后要保存公示有关资料,采取张贴公示的,要拍摄公示情况的相片留存;在网站公示的,要截取网站图片留存。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608

办公室:综一108         学工处指定邮箱whqcuxg@163.com。

附件1:《武汉晴川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信息表》

附件2:《武汉晴川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武汉晴川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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