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的通知
全校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高自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决定评选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武汉晴川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3、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与社会实践,表现突出;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5、严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规现象。
(二)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班委会成员或相当于班委会委员以上职务,大一学生任职时间在半年以上,其他学生任职时间在一年以上;
2、工作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讲究工作方法,能结合实际情况有特色、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3、全局观念强,能主动协助、配合其他学生干部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学生,有较好的学生基础,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5、学习成绩优良,一年来(2019年5月—2020年5月)必修课及指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三)武汉晴川学院“优秀社团”
1、申报社团制度建设较为完善,有明确的管理章程及活动管理办法;
2、活动频率一周不低于两次,且有明确的主题,社团成员参与率高;
3、每次活动有计划有总结,严格按照学院的社团管理办法执行工作;
4、校团委交办的工作能按时按量完成;
5、在上一年度星级社团评比中排名15名以内(包含第15名);
6、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7、学生社团年度工作无重大事务、无涉及违规开展工作和活动情况。
二、评选比例
校团委今年将评选出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干部175名、武汉晴川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523名、武汉晴川学院优秀社团8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已被评为本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工作程序
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按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申报人和集体必须认真填写《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武汉晴川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武汉晴川学院优秀社团申报表》。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活动。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预期效果。
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工作的具体办法,组织开展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并将本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各单位直接登陆校团委网站下载《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武汉晴川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武汉晴川学院优秀社团申报表》,并指导参评学生认真填写表格,于4月15日统一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此外,各单位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的名单汇总电子版须同时发送。
特此通知
附件:各院名额分配表
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武汉晴川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武汉晴川学院优秀社团申报表
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 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武汉晴川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