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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学院关于 “电机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3-09点击数:

    3月,我院开展了“弘扬雷锋精神、提升校园文明——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系列活动,为抓典型、树榜样,以榜样育人,活动还包含“电机之星”评选活动,旨在表彰一批先进党员、团员教师、学生,组织、调动广大党员、团员教师、学生向先进党员、团员学习。

“电机之星”是指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代表性且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学生。例如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考研就业指导、竞赛指导等方面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学生勤奋好学、自强不息、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服务、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特殊才能等等方面。

一、参评对象

2013-2016级全体党员、团员学生和院全体党员教师

二、时间范围

2016年1月至今的先进事迹与突出表现。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电机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产生:

1.院分团委推荐。由院分团委从学生会及学生社团评选、推荐候选人报送至学院党总支;

2.各辅导员推荐。由各辅导员评选、推荐所带学生候选人报送至院分团委;

3.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自荐,填写申报材料,报送至院分团委。

4.教师评选,也采取教师自荐和教师推荐方式,并提交材料至学院党总支。本评选结合党员教师民主评议工作进行。

(二)学院党总支审核。学院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评委综合评审,产生本年度各类“电机之星”名单。

(三)学院批准,并进行公示。

(四)开展先进事迹报道、学习活动与宣传。

(五)截止日期:3月24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候选人需报送的材料包括:《“电机之星”报名表》、典型事迹材料(第三人称)2000字以内及相关证明、候选人照片及所获主要奖励证书复印件。

五、奖励及表彰

经评选确定并公示无异议的“电机之星”,授予“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电机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

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分团委

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


附件:

《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电机之星”评选申请表》/wcs/Upload/201703/58c101196d88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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