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 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的利用和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校园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法治学校建设的进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将12月定为法制宣传月,以“12•4”国家宪法日为重点,以“提升法律素养,推进依法治校”为主题,进一步推动我校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以“12•4”国家宪法日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提升法律素养,推进依法治校。
三、主要任务
(一)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活动安排
(一)利用校园网(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等媒体进行活动相关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主要负责单位(人):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
(二)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授课过程中,着重讲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相关内容。主要负责单位(人):思政教研室。
(三)各班级组织学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内法规、法制教育等相关内容的主题班会。主要负责单位(人):二级学院、管理学院彭丽娟、外语学院周红。
(四)邀请法律专业人员于12月7日16:00在教1-311对学生进行法制讲座。主要负责单位(人):学生工作处白玫。
(五)制作相关内容的学习小册子及宣传卡片发送给学生学习。主要负责单位(人):学生工作处白玫、外语学院张黎、外语学院谢萌。
(六)利用周一升旗仪式时间,开展宪法学习活动。主要负责单位(人):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外语学院刘志坚。
(八)组织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主要负责单位(人):二级学院。
(九)全校范围开展演讲比赛活动。响应国家教育部开展的“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我校定于12月14日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活动。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要动员学生参加以讲宪法故事、说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的演讲活动。12月8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推荐参加校级比赛的选手名单。其中管理学院、商贸学院、传媒学院各推荐2名选手,计算机学院、电气学院、外语学院、电机学院各推荐1名选手。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开设了“网上学宪法”学习专栏,提供宪法学习教育资源,学生可参考学习高校版块中的内容。主要负责单位(人):学生工作处白玫、计算机学院肖欣怡。
以上主题班会、普法宣传资料等内容由学工人员中法学专业老师提供,包括班会文案、PPT,宣传册内容设计,升旗仪式宪法学习内容等。
请各部门对照本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活动有关宣传教育活动,在法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