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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学生公益劳动学分的认定办法

作者:时间:2016-10-11点击数:

                

根据武汉晴川学院2016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从2016级开始实施公益劳动学分必修制,全体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公益劳动若干课时,由学工处和后勤处共同组织认定,劳动合格后即可获得1个学分,不合格者需要重修,直至合格为止。

教室是学生学习的场所,良好的教室环境对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优秀的品德养成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每个学生有义务和责任保持教室的环境卫生。根据学校实际,2016级新生需要通过打扫教室卫生获取公益劳动学分。

各学院负责组织安排2016级学生对所分配的教室环境卫生进行打扫,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掌握学生打扫教室卫生的动态,检查和督促学生按学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公益劳动任务。

各学院安排的2016级学生每天必须对其负责的教室进行两次清洁工作,中午捡拾垃圾,晚上进行全面清扫。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时间:

   ①教学楼一

     周一~周五中午11:40~12:40;下午16:40~20:40

   ②教学楼二及教学楼三

     周一~周五中午11:40~12:40;下午16:30~17:30

(2)工作内容:清理教室杂物(含桌面、抽屉、椅子、中控台);打扫教室

卫生(含地面、桌面、抽屉、椅子、讲台、中控桌、黑板槽);每天拖地最少一次(下午进行)

学工处和后勤处教管科每天组织对所有教室进行卫生检查记录,作为给予学生劳动学分的依据。对于卫生检查不合格的教室,将对负责该教室清洁工作的学生进行通报并由学院安排补修,达到合格次数之后再给予劳动学分。

   该认定办法由学工处和后勤处教室管理科负责解释。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后勤处教室管理科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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