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曾经针对毕业生的犯罪行为、特别是诈骗行为呈现一些新特征,提醒求职者应予以高度警惕。
一是名曰培训,实为骗钱。一些招聘单位招聘数量极大,入职过程简单并带薪培训,一旦上岗后却要求职者购买本公司产品,提出“象征性”地收取费用来诈骗钱财。
二是先洗脑,再骗钱。警方提醒求职者,如果接受的培训内容跟从业技巧不相干,全都是企业的大好形势,就应提高警惕,这一行为极易是传销。
三是跨省招工行骗。一些毕业生通过网络等形式在外地发现适合自己的工作,前往所在地面试而被骗的事情屡屡发生。警方认为,按照劳动法规,跨省招聘必须出具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市场主管部门的证明。异地求职时,求职者首先应确认用人单位的真实性,并尽量避免一人前往。
四是先交押金,后被开除。在第一个月工作结束后,企业只付给求职者工资的一半,并称另一半为抵押金。此后就以没完成工作量或其他借口将求职者开除,并扣下抵押金。求职者应拒绝押工资为抵押金行为,及时向警方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警惕以应届毕业生为目标的职介诈骗犯罪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待就业高校毕业生对此类职业中介要增强防范意识,防止因求职心切而上当受骗,同时要尽量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劳务市场找工作。
招工诈骗案件的主要诈骗伎俩
1、“招工广告”招聘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在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招工信息,或在路边张贴招工广告等方式,通过电话与受害人联系骗得信任,继而以付体检费、培训费、住房押金为名要求其汇款。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伪造证件在银行开户,现金到账后立即转走。
2、“双簧”招聘诈骗。指的是一些劳务中介所为了获取应聘者的信任,与一些骗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合伙进行诈骗。即先由中介单位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报名费、服务费,后由骗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假装招聘工人,收取体检费、服装费、押金等费用,再编织种种理由拒绝受害人上岗或中途辞退。
3、“捉迷藏”招聘诈骗。一些中介部门在醒目地点张贴待遇丰厚的招聘启示吸引应聘人员上门,在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后称宣传的职位已满,并承诺尽快联系合适的单位,让应聘者留下联系方式,后寻找各种借口敷衍。
4、“流窜”招聘诈骗。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虚假单位的旗帜,在人员流动量大的热闹地段租赁临时办公地点,以丰厚的待遇条件为诱饵,大张其鼓进行招聘,在骗得多人上当交纳一定的报名费后立即携款逃之夭夭。
5、“网络”招聘诈骗。由于网络信息量大、范围广,提供了很大的求职空间,成为越来越多人优先考虑的求职途径。一些网络骗子也就乘虚而入,编织美丽的招聘陷阱,诱骗求职者把钱存入指定的账户以达到诈骗目的。
6、“找关系”招聘诈骗。即骗子谎称与某某单位领导或某某局局长是亲戚或朋友,可以为求职者打通关系找到合适的工作,以此为借口骗走求职者的财物。
公安机关提醒求职者在求职时必须提高警惕,在面试之前要认真了解招聘单位的相关情况,切勿轻信传言;尽可能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中介单位,在应聘过程中应留意招聘地点、环境是否固定或正规;慎签用工合同,不要轻易交纳各种费用,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