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学院关于 “电机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3月,我院开展了“弘扬雷锋精神、提升校园文明——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系列活动,为抓典型、树榜样,以榜样育人,活动还包含“电机之星”评选活动,旨在表彰一批先进党员、团员教师、学生,组织、调动广大党员、团员教师、学生向先进党员、团员学习。
“电机之星”是指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代表性且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学生。例如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考研就业指导、竞赛指导等方面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学生勤奋好学、自强不息、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服务、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特殊才能等等方面。
一、参评对象
2013-2016级全体党员、团员学生和院全体党员教师
二、时间范围
2016年1月至今的先进事迹与突出表现。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电机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产生:
1.院分团委推荐。由院分团委从学生会及学生社团评选、推荐候选人报送至学院党总支;
2.各辅导员推荐。由各辅导员评选、推荐所带学生候选人报送至院分团委;
3.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自荐,填写申报材料,报送至院分团委。
4.教师评选,也采取教师自荐和教师推荐方式,并提交材料至学院党总支。本评选结合党员教师民主评议工作进行。
(二)学院党总支审核。学院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评委综合评审,产生本年度各类“电机之星”名单。
(三)学院批准,并进行公示。
(四)开展先进事迹报道、学习活动与宣传。
(五)截止日期:3月24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候选人需报送的材料包括:《“电机之星”报名表》、典型事迹材料(第三人称)2000字以内及相关证明、候选人照片及所获主要奖励证书复印件。
五、奖励及表彰
经评选确定并公示无异议的“电机之星”,授予“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电机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
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分团委
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
附件:
《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电机之星”评选申请表》/wcs/Upload/201703/58c100c039968.doc